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槽車、油桶取樣管使用說明書
點擊次數:3341 更新時間:2014-08-18
槽車取樣管符合GB/T2289-1994《焦化粘油類產品取樣方法》,材質:不銹鋼(對于易燃易爆液體請謹慎使用)、黃銅、有機玻璃(對于有機溶劑請謹慎使用),適用于:儲罐、槽車樣品的采集。取樣前判斷取樣管材質是否會對樣品發生影響,如果有影響請謹慎使用。
使用說明
(一)采取全液位樣品
- 使用前將采樣管連接起來(見圖)。
- 將配重引到采樣管口。
- 將采樣管緩慢插入所采集的樣品中(可根據液體粘度確定插入速度)到達深度后釋放配重,提出采樣管轉移樣品,將采樣管尖部出液口插入試劑瓶中,提起配重轉移樣品,完成取樣。
- 將采樣管清洗干凈擦干存放。
(二)采取某定點樣品
1.使用前將采樣管連接起來(見圖)。
2.將采樣管插入所采集的樣品中深度(不提起配重),到達深度后將配重提起,待取滿樣品后釋放配重,提出采樣管轉移樣品,將采樣管尖部出液口插入試劑瓶中,提起配重轉移樣品,完成取樣。
3.將采樣管清洗干凈擦干存放。
注意事項
- 出口管線取樣裝置的設置應合理,保證所取樣品應具有代表性。
- 儲罐或船艙取樣時,其罐內氣壓力或者船艙壓力應該為常壓或接近常壓。
- 取樣時應站在上風處,并穿戴勞保用具。
- 取樣結束后應將取樣器具刷洗干凈。
- 罐內油品取樣時應具有足夠的流動性
采樣前的準備工作
- 在常規取樣前,取樣人員應通知中控人員后方可開始工作。
- 在非常規取樣或危險物(如:高毒性化學藥品、強腐蝕性和刺激性物質等)常規取樣作業前,取樣人員在通知中控的同時,報告安全監督,由其指派人員監護進行取樣。
- 取樣前,取樣人員應確認取樣點附近無危險作業,防止因油氣泄漏對其他人員、作業及環境造成危害(影響)。對于有監護者的取樣作業,監護人員應對取樣前的準備情況進行檢查。只有在準備完善、符合要求后才能允許進行取樣。
- 取樣前或取樣后應在容器上作出標記(取樣的時間、地點、取樣人、物料的類型和危險性),必要時可注明接收單位和接收人。
取樣操作要求
- 采集樣品時,取樣人員必須緩慢打開排放閥,在需要的地方應安裝防護裝置,防止取樣人員受傷害。
- 取樣人員應站在取樣點的上游風向。
- 取樣操作時,監護者應處于能清楚地看到取樣點的地方并觀察整個取樣操作過程。
- 在取樣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本單位操作手冊中的要求操作,注意避免由于靜電或金屬工具產生明火或火花。
- 取樣人員如果發現取樣點出現故障或有異常現象(例如:打開的閥門不能關閉、油氣大量外溢、取樣溶器破裂等)時,則停止取樣,并立即向總監或監督報告,由其組織有關人員確認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再進行取樣。
取樣后的檢查
- 取樣完畢后,取樣人員及監護者應檢查樣品容器密閉好、容器外壁無污染物、排放閥處無泄漏、地上無濺出物,取樣點被打開的部件和取樣口按照要求重新關閉好。任何溢出、泄漏的廢棄物,均應按公司相關控制程序的規定予以妥善處理。
- 取樣完畢后,按規定送到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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